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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税收政策详解(一)

文章来源:泰国好房网 发布时间:05月23日  浏览量:1250


在泰国注册公司之后,董事会须至少每隔 12 个月编制财务报表。董事会必须委任公司股东大会指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以及收入报表进行审计,并在财年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将上述报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泰国的相关政策,企业一年的收入额达到1,800,000泰铢(360,000RMB)以上的公司,必须在公司成立或开业后的60天內,前往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的税务登记事项。以上税务事项,都可以由公司内部员工办理或者交由走出去公司会计来办理。


主要税种

泰国的税收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石油所得税。

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特别行业税、预扣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汇款税以及财产税。


适用法律

《税收法》是泰国税收的主要适用法律。该法对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行业税以及印花税做了法律上的规定。《石油收入法》则对石油和天然气特许经营所取得的收入做了规定,《海关法》则适用进出口关税的征收。


各税种介绍

1. 公司所得税

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公司所得税每半年缴纳一次是中期报税表,到年底总结缴纳一次是年度报税表。在泰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都需依法纳税,纳税比例最高为净利润的20%。基金和联合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税收为净收入的2 -10%。国际运输公司和航空业的税收则为净收入的3%。


未注册的外国公司或未在泰国注册的公司,只需要按在泰国的收入纳税。正常的业务开销和贬值补贴,按5-100%不等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扣除。对外国贷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內部合作所得的紅利免征50%的税。对于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和在泰国证券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红利全部免税,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红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3个月以上。



税款征收期限:

税款征收期以半年为基准是中期报税,在会计从初期到期末的半年后的2个月内到期,会计年度定为6个月,报税单须和公司财务报表一并提交有关部门。

税款征收期以一年为基准是年度报税,在会计期末后的150 天内到期。雇主须从其雇员薪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除新成立公司外,会计年度定为12个月(税务部门定第二年的5月31号须报税)。报税单须和公司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予有关部门。

公司纳税人须每半年缴税,在会计年度的第八个月底前缴付50% 的预估年税。纳税人没有按期缴付或者少缴超过25%者,将被受罚款,计为少缴税款的20%。


2. 个人所得税

每个在泰国受雇用或经商的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际惯例及双边协定,部分人士,包括联合国官员、外交人员、某些访问专家免缴个人所得税。

任何个人,一年里在泰国住满180天或以上, 如果其国外的收入于同税收年度带入泰国, 也须缴纳所得税。

税款征收期限:

税款征收期以半年为基准,在会计期末后的150 天内到期,即每半年提交一次报税单(税务部门定为当年的7-9月提交),个人所得税由雇主从其雇员薪金中扣除。

税款征收以一年为基准(除新成立的公司外),即按年度12个月总结提交一次报税单(税务部门定为第二年的1-3月份提交),报税单须和公司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予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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